参加承兑关系是指票据债权人之外的第三人,因汇票不获承兑,为维护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利益,防止持票人行使追索权,而于汇票到期日前参加到票据关系中,代替付款人承兑的行为。参加承兑人负有依票据金额付款的义务,持票人有权要求参加承兑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,参加承兑人付款后,取得持票人地位,有权向被参加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。
参加付款关系是指当汇票的付款人或承兑人拒绝付款时,由他人代为付款的行为。参加付款人对于承兑人、被参加付款人及其前手取得持票人的权利。
官方网址:http://www.njchengduihuipiao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