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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4-06-12 | 浏览次数:737次 | 作者: | 所属部门:总公司 |
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的信用的局限性,无论在规模上、范围上,还是在期限上都大大超过了商业信用,成为现代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。尽管如此,银行信用并不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,商业信用仍然是整个信用制度的基础。因为:首先,从信用发展的历史来看,商业信用是先于银行信用而存在的。现代银行信用体系,正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才产生和发展起来的。其次,商业信用与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相关联,直接服务于企业的生产和交换。因此,企业在购销过程中,彼此之间如果能够通过商业信用直接融通资金时,就不会去求助于银行信用。同时由于商业经济迅速发展,其自身就强烈要求有多层次、多规格、多形式的信用与之相适应。因此,只有以银行信用为主体,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融资网络格局,才能在更大范围内更合理地动员和分配社会会闲置资金。